4月25日,泰安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全市近20家大中型超市、餐饮单位负责人,举办“五一”节前食品经营风险警示会,进一步做好“五一”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,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。
此次警示会着眼强化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,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消除化解各类食品安全隐患。要求各食品经营单位要以总局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为基本遵循,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诚信规范经营。
会议指出,“五一”期间食品消费量大、食品安全问题易发,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对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(分局)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,针对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早筹划、早部署、早实施,突出抓好重点时段、重点品种、重点业态、重点区域食品安全,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平稳有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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